福建明年专升本招生院校增至23所
来源:东南网 2012-12-24 编辑:唐丽萍
获一等奖以上者可免试 和往年相比,明年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有很大的变化。以往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享受文考成绩加10分的照顾。 而明年则调整为: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毕业生,可免试入读专升本院校相应类别专业。 民办本科院校最多可降20分 录取按各类别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6月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公办本科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跨类别调整。对于未报到考生的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学生毕业后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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