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无理由退订是双赢
2025-03-11 09:24:15? ?来源: 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更规范、更透明的预订规则,不仅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算‘长远账’,能够进一步激发酒店住宿行业活力,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换来行业与游客的双赢。” □戴先任 3月8日,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明确,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法定节假日期间,应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据3月9日澎湃新闻) 多年以来,电商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而线下消费却鲜少实行。如今,线下一些消费领域也逐渐推出“七天无理由退货”,如上海推出健身卡“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教育培训机构也正探索建立退费机制……此次三亚试行客房预订退订新规,非法定节假日,入住7天前可无理由全额退款,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后悔权”。 消费者预订客房后,若距离入住还有很长时间,此时退订房间,一般不影响酒店客房再次售出。但不少线上预订平台或酒店却规定,“不可取消”或仅支持“30分钟内免费取消”,若取消预订则要扣除全部房费,即便是提前半月仍要扣费。这种单方面有利于经营者的行业规定,更像是一种“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既影响消费者的住宿体验,也不利于地方旅游形象提升。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就是广大消费者熟知的“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七天无理由退货”,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对消费者而言,三亚此次的新规,给予消费者更灵活宽松的酒店退订政策,给了消费者一个缓冲期,避免冲动消费,从而也能倒逼商家诚信经营,还能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激发消费者的出游热情,对提升景区形象和促进景区长远发展都大有裨益。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导意见不具备强制性,只是行业协会发布的自律性约束文件。在具体的落地执行中,还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引导经营者主动配合,确保退订新规能执行到位。 总体来看,三亚出台的客房预订退订新规,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值得推而广之。当前,文旅市场持续火热,消费者出游热情高涨,对住宿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升。更规范、更透明的预订规则,不仅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算“长远账”,能够进一步激发酒店住宿行业活力,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换来行业与游客的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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