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摸排管控。各地陆续查获违法添加案件,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5月14日 新华网)
近一段时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作为生产问题食品的企业自然有不可推却的责任,但是政府监管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的"把关人",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食品的安全隐患,也是严重失职,大家知道,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在被曝光之前,已经是行业"潜规则"盛行,甚至是"公开的秘密",而有关部门多年视而不见,导致问题越积越深、越拖越严重,现在推行食品安全整治行政负责制,就是用问责来弥补食品安全监管的缺位。
因为众所周知,在食品安全领域,仅仅依靠消费者自我辨别和行业自律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的监管地位无比重要不可取代。在市场调节普遍存在自发性等弱点的时候,政府有关部门就必须坚决发挥出看得见那只手的调控作用,始终做到及时监管,预防为主,而不至于陷入"出事、补救,再出事、再补救……"的怪圈之中,弄得不仅自己疲于奔命,还让老百姓整天提心吊胆地买东西吃。笔者认为,政府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食品安全需要宣传舆论监督。政府食品监管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食品的卫生条件、质量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这些企业生产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别能力,让他们擦亮眼睛,把好市场选择关。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好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曝光,使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二是应加大对食品生产的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应从源头抓起,政府部门首先应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规范食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经营秩序,使食品的监管整治工作渗透到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形成各部门联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才能把食品监管工作做好。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食品监管部门必须制定信息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制度,这样才能做到食品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出了问题能够及时解决。食品安全是综合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疏忽,一旦出现不安全的事故,必须穷追到底,严惩不贷,要让在食品上玩猫腻儿的企业和商家倾家荡产,信誉丧失永不翻身。只有这样,食品安全管理才能真正达到效果,老百姓才能吃到放心和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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