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推荐,顾名思义,校长个人具有名正言顺的推荐权,一言堂、一人独断是应然之状;北大推出这一制度的初衷,也应该是充分相信校长能力、素养、理念,能为其选到中意的学子。享有推荐权的校长素质与眼光如何,就是北大能否实现目标的关键。校长不堪此任,北大的授权就会失去意义。
事实上,已有校长将此权力视为烫手的山芋,情愿放弃而不愿沾腥,宁可集体推荐也不想行使个人拍板权。在首次推荐中,郑州一中就贴出了如下《公示》:按照郑州一中《关于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人选产生办法》规定,经过民主推荐、入围筛选、两轮面试、常委会各行政会讨论等程序,拟推荐王美琪同学为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行使推荐权的校长是否坐实姑且不论,推荐人选的素质是否符合这一改革初衷,也将难以预判。怎样的学生才是北大的最爱,恐怕只有校长推荐制的设计者心中有数。一般说来,大约就是个性特长、发展潜能、综合素质一类能被看中的学生。然而,以不具确定性的标准选人,其结果自然也是难以确定。
无锡市天一中学校长沈茂德说,他推荐的同学具有品学兼优、个性特长、发展潜能三大条件。仅就“发展潜能”而言,我就不明白,用怎样的尺度才能衡量出A生的发展潜能更优于B生?而“品学兼优”之“品”,恐怕就更难论斤论两了。如果校长真能忠实于自己心中的理念倒也罢了,顶多就是选出校长青睐而北大不中意的学子;怕就怕利用这类模糊概念,出卖校长推荐权,营造出腾挪自如的谋私空间,与权钱联姻,打压真正的优生。
毫无疑问,校长不愿或不敢行使推荐权,校长主观不想或客观不能推荐北大想要的优生,都会使校长推荐制流产。我想,问题或许出在制度设计者只有大略而无细策——怎样不拘一格选人才,北大自己心中有,而校长眼中无,社会更是云里雾里。如果真是这样,北大则有必要想点办法,如何利落地把自己茶壶里的那个汤圆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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