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会上出现“二次房改”的呼声,引发人们对既买不起商品房、又难享受保障房的“夹心层”群体的关注。随着房价过快上涨,“夹心层”购房负担越来越重,房地产市场购买力出现严重分化。自去年下半年起,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刘慧勇、清华大学李稻葵以及住宅法专家李明等学者各自提出了再次对住房制度进行改革的方案,社会舆论称之为“二次房改”。记者调查发现,“二次房改”呼声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一方面肯定1998年政府推动“房改”的积极成果,同时又认为过去11年的“房改”存在过度市场化问题,特别是保障类住房供应严重不足,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滞后”。(2009年11月2日《每日新报》
“夹心层”,这个比喻真是很形象,目前我国的确存在庞大的“夹心层”群体,他们的收入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他们的购买力说强不强,说弱不弱,上不去,下不来,成为消费构成中的中间力量,也成为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绕行群体。
然而,这个群体却是社会体系的中坚力量,他们需求的满足程度,决定了整个社会文明的发达程度。这点在住房上表现得特别突出。富人收入高,购房置房已经上升了追求居住质量的高度,低收入人层,有国家保障性住房和租房补贴政策的支持,反倒是那些“夹心层”群体,只得靠自己的力量去自行解决住房的刚性需求。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在对相关权利分配上也表现出极大的趋平等性。要求“二次房改”,就是在长期的强大购房压力下所产生出的诉求。这一诉求,暴露了“夹心层”群体“购房不能承受之重”的无奈和呼声。
然而,在目前国家财力尚不雄厚的情况下,实行“二次房改”的时机和可行性都不合适。首先我们没有那么多房子可分,加之“房改”的覆盖范围只涉及有正式单位的人员,推行起来,恐有引发新一轮分配不公质疑之虞。因此,要解决“夹心层”群体的购房困难,“二次房改”不是一个万全之策。
对此,笔者觉得不妨“西学东渐”,学习一下西方国家的思路。目前,相对于西方国家分期承担购房压力的模式,我国购房还处于一次性压担子的状况,他们是初期房价很便宜,但后期房产税款却很重,出现购房容易养房难的状况,但毕竟是住上了房子。而反观我们,买房就是“一锤子买卖”,不要说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难以承担巨额首付款,就连工作多年的普通职工家庭也得东拼西凑,才能解决首付之需。
或许在人立马会反驳,这不正是导致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吗?不错,然而须知世间万物本无善恶之分。这种模式操作得当,可以大批量地解决社会中间阶层的购房困难,让“夹心层”群体不再无奈,而其所带的负面效应,汲取金融危机的教训,通过加强金融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就可以很好地解决。
如果“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住房改革问题上畏首畏尾,不作根本性的调整,只作小打小闹的修修补补,笔者以为,这并非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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